贵州节能灯推广 购买指定产品补30%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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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LED环球在线信息中心,时间:2008-7-30 17: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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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政府节能办获悉,为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今年全省200万只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贵州省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实施细则》近日出台。 今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达5000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的推广计划,其中我省有200万只的推广数量。根据对各市(州、地)需求情况的摸底和统计,以及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等因素,省经贸委、财政厅、省政府节能办对全省推广数量进行了分配:贵阳市80万只,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各20万只,毕节地区、黔西南州、黔南州、铜仁地区各10万只。 国家统一招标确定在我省推广的节能灯主要是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100万只、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00万只。中标企业将按照中标协议价格下浮3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下浮部分的资金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 国家财政补贴推广的节能灯,具有光效高、显示性好、节能省电、使用寿命长等良好性能,并且补贴后的售价与市场零售价相比,优惠幅度较大。如36W三基色直管节能荧光灯,市场零售价7.8元/支,中标价7元/支,大宗用户享受财政补贴30%后的价格为4.9元/支,居民用户享受财政补贴50%后的价格为3.5元/支;11W三基色节能荧光灯与使用寿命一般为1000小时的60W白炽灯比较,照度提高4%,节电率达81.7%,使用寿命8000小时,一个家庭如果使用10支节能灯,每年可节省电费约550元。 据悉,省经贸委、财政厅、省政府节能办牵头负责全省节能灯推广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成立省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购买流程,大宗用户在省经贸委网站“节约能源”栏目下载申购表,填写申购信息后盖章送交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确定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数量供货,并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等;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到本单位工会填写购买登记表,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10只,由单位工会汇总并经审核后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按购买登记情况将产品分发给职工;居民用户到户籍管辖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填写购买登记表,每户购买数量不超过10只,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汇总并经审核后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按购买登记情况将产品分发给居民用户。 全省节能灯推广工作已于6月17日启动,分为准备、实施、总结等3个阶段实施,到10月底结束。推广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程序,做好审核工作,按照规定价格销售,杜绝弄虚作假、倒买倒卖节能灯的行为,禁止各类标示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的节能灯在市场上流通和销售,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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