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院迁建工程(一期)LED显示屏设备招标公告 |
| 信息来源:LED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08-9-24 15:17:50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中医院迁建工程(一期)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计函社[200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市中医院迁建工程(一期)建设地点海曙区望春街道双杨村,项目总投资2.5亿元,本次招标为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共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2)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产品必须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3.5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中医院 地址:海曙区望春街道双杨村 邮编:315010 联系人:蒋华山 电话:0574-87129585 传真:0574-872427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西路鼓楼大厦西五楼 邮编:315010 联系人:章赛盈 沈国林 电话:0574-87329532 传真:0574-87329662 电子邮件:nbcme@nbip.net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 账号:3901110009200033323
|
|
|
|